近年來,國家在“三農”、社保、住房等民生領域,制定了大量的惠民政策。一些不法分子卻從中侵蝕民利,給國家和社會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專家認為,群眾對民生領域腐敗的“容忍度”較低,極易激化社會矛盾,亟須封堵制度漏洞。“民生領域的腐敗問題能直接激起老百姓和政府對立,成為局部惡性事件發生的導火索!鄙轿魃缈圃焊痹洪L賈桂梓告訴記者(2月27日新華社)。
這幾年的反腐實踐已經告訴我們,醫療、教育、住房、社會救濟等民生領域已成腐敗易發、多發地,很多大案要案往往就發生在這些與民眾切身利益息息相關的領域。隨著國家眾多惠民政策的出臺,一些不法分子也頻頻伸出黑手,而由于“國家在政策制定以后疏于對地方操作層面的監管”,貪腐分子得手容易,胃口也越來越大了。
腐敗,尤其是民生領域的腐敗,不僅使公眾的利益蒙受極大損失,更因為“群眾對民生腐敗容忍度低”,往往會引發事發地的惡性群體事件,正如山東省委常委、紀委書記李法泉在幾年前指出的:一些重大惡性事故和群體性事件的背后往往隱藏著腐敗問題!
這不是危言聳聽,更不是嘩眾取寵,因為有太多血的教訓警示著我們。2008年7月19日,云南省普洱市孟連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縣發生嚴重的警民沖突,造成兩名村民死亡,17名村民、41名公安民警受傷,成為一起影響極為惡劣的群體性事件,是為“孟連事件”。云南省紀委在“孟連事件”后成立專案組深入展開調查,挖出了包括群體性事件責任追究、孟連縣領導受賄、財政干部貪占財政資金3個系列串案窩案,共有33人涉案,其中廳級干部3人,處級干部11人,科級以下干部19人,涉及違紀違法資金近1億元。當地紀委分析認為,各個案件相互交錯,彼此牽扯,對最終發生群體性事件這一結果都起著直接或間接的推動作用。
太多惡性群體事件因腐敗而起,“孟連事件”無疑是“群體性事件背后往往藏匿著腐敗”的一個典型。因為涉事地官員的腐敗甚至是連片腐敗,對民生利益的漠視甚至是極端漠視,民眾的合法權益勢必會受到傷害。而正是因為腐敗的魔力,這些民眾在利益受損后的救濟渠道和申訴路徑也成為了“泡影”。那些沉沒的聲音如果得不到及時“打撈”,造成百姓有苦無處訴的局面,勢必會累成積怨,激化社會矛盾,最終成為爆發群體性惡性事件的導火索,給當地的社會穩定帶來極大的負面影響。
所以,鏟除腐敗、疏解民怨、保障民生,其實就是在澆滅惡性事件的導火索,維護來之不易的安定局面。令人欣慰的是,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近日在中紀委會議上強調的嚴肅查辦的案件類型中,就有“群體性事件和重大責任事故背后的腐敗案件”。唯有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尤其是加大對民生領域腐敗的懲治力度,民生才能安康,社會才能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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