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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報:禁官員讀EMBA不如公開EMBA信息

    2014年01月10日08:37   來源:新京報

    原標題:禁官員讀EMBA不如公開EMBA信息

    “官員就讀EMBA可能助長官商勾結(jié)的不正之風!睋(jù)報道,民革廣東省委即將向省政協(xié)大會提交一份提案,建議頒布官員禁讀EMBA令,鼓勵其根據(jù)工作性質(zhì)就讀在職MPA (公共管理碩士)。

    這注定是一個令人糾結(jié)的提案。一方面,官員讀EMBA是其教育權(quán)利,另一方面,目前一些EMBA項目也確實藏污納垢,不是辦教育,而是辦成利益交換的平臺。在我看來,禁止官員讀EMBA,并不能解決問題。

    以我之見,當務(wù)之急是清除EMBA教育中的污垢,有兩種途徑,一是對EMBA學歷教育加強信息公開;二是對非學歷的EMBA培訓項目,推行行業(yè)認證。

    根據(jù)《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辦法》,授予學位的EMBA學歷教育的招生信息,也是必須向社會公開的。那么,如果官員攻讀的EMBA項目,是學歷教育,就應該向社會公布學校錄取官員的具體情況,包括其提交的材料,學校對其審核、面試的意見,是否全部收費,還是給予免費等都要向社會公開。

    另外,根據(jù)上述《辦法》,高等學校也必須公開包括EMBA在內(nèi)的所有財務(wù)收支信息,收了多少學費,在師資、課程、培養(yǎng)活動中的開銷,都應公開,以避免項目招生中的灰色交易。

    而對于非學歷的EMBA項目培訓,比較難適用《辦法》,它本就有濃厚的商業(yè)色彩,因此應通過發(fā)揮行業(yè)評價的作用,來促進項目的規(guī)范。我國應培育社會中介機構(gòu),對教育培訓項目進行認證,若某個EMBA項目不論是招生還是培養(yǎng),都完全是利益的一套,認證機構(gòu)完全可以認證其不合格,或不認證。

    治理教育領(lǐng)域的各種亂象,必須有依法治教和改革的思維,如果嚴格落實各法律法規(guī),EMBA教育中的大部分亂象,都可以鏟除,而因管理制度原因造成的問題,則可以深化改革加以解決。

    □蔣理(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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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編:方蕊娟、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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