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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好環保追責的“三道關”

    燕凌遠

    2015年08月18日14:09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遵照執行。貫徹落實《辦法》,用好追責“利器”,各級黨政領導干部必須提高認識、扭住關鍵,切實把好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和終身追責這“三道關”。

    黨政同責,樹立“綠色政績觀”。過去,有不少地方片面理解“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單純追求高速發展,不惜犧牲生態環境、掠奪自然資源,生產出了“黑色GDP”甚至是“帶血GDP”,這不僅與建設生態文明的目標背道而馳,更是讓發展付出了沉重的代價。《辦法》明確規定:“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對本地區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負總責,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成員承擔主要責任。”這是黨中央首次在環保領域提出黨政同責,不僅意味著黨政一把手在生態環境方面承擔責任上的“職責同有”,同時也包含了違反職責時的“責任共擔”。 只有這樣,才能讓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在決策的時候更加注重環境保護和生態文明,摒棄唯GDP論英雄,樹立科學的“綠色政績觀”。

    一崗雙責,預防“監管稻草人”。盡管《環保法》早在1989年就頒布實施,但長期以來只是依靠政府職能部門去負責,難免落得個“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的窘境。不少地方黨委政府為了所謂“發展大局”,對破壞生態的行為睜一只眼閉一只眼,把監管職責當成了“稻草人”。更有甚者,黨委政府領導在事關環境與發展沖突的決策上擅自“開口子”,出了問題卻推卸責任,讓工作人員“背黑鍋”。《辦法》詳細規定了在追究政府有關工作部門領導成員責任的同時,對負有責任的有關領導人員追究相應責任的諸多情形,就是要用一崗雙責來約束黨政領導干部,徹底堵上監管漏洞。

    終身追責,保障“發展可持續”。過去,一些地方的領導干部急于在任期內“出政績”,短期利益思想嚴重,不愿意考慮可持續發展,生態上超負荷承載,資源上破壞式挖掘,“端現在的碗,吃子孫的飯”。只顧自己光鮮亮麗,臨了屁股一拍走人,留給后來者卻是一個無法收拾的“爛攤子”。《辦法》明確規定:“實行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對違背科學發展要求、造成生態環境和資源嚴重破壞的,責任人不論是否已調離、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須嚴格追責。”這樣的終身追責,實質上是倒逼黨政領導干部長遠考慮、慎重決策,對人民群眾利益負責、對生態安全負責,從而切實保障經濟、社會、生態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習總書記強調“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充分表明綠色發展才是深化改革、民族振興的根本途徑。而這其中的關鍵,就在于建立管控的“紅線”。《辦法》的出臺,標志著從黨內法規的層面構建起了全面落實新《環保法》的“多元共治”體制機制,必將產生積極意義和深遠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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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編:黃策輿、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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