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磊
民政部近日下發通知,規定除辦理涉臺和9個國家的公證事項外,民政部門不再向任何部門和個人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記者從北京市民政局了解到,北京市已于昨日要求各級民政部門停止向個人開具(無)婚姻登記證明。(9月16日新京報)
日前,必須證明“你媽是你媽”的奇葩類證明被廣泛詬病,國務院李克強對此也表示“簡直就是笑話”。在人們日常生活工作當中,經常要開具各種各樣的證明:要證明你爸是你爸,要證明你沒犯過罪,要證明你沒結過婚,要證明你沒有要過孩子……其中很多證明都聽起來莫名其妙,辦起來更讓人東奔西跑。這樣的多余或奇葩證明的確應該取消,但卻不是證明開具部門發一紙通知就能了事。
像民政部這類不開證明的通知,封住了婚姻類奇葩證明出現的舞臺,卻不能阻止證明要求的提出。民眾要買房,售樓處需要單身證明;取過世母親遺留的存款,銀行需要母親與父親結婚且沒有改嫁的證明;出境旅個游,還需要證明“你媽是你媽”……不管證明多奇葩,普通民眾也無能為力,因為他們要辦這些事,只能根據這些部門單位的要求提供證明,北京市緊隨通知的要求,如果沒有在各部門之間做好協調,那么被夾在中間的老百姓脫離了“跑斷腿”的苦海,又跳進了“求無門”的火坑。從新聞上看的確如此,北京民政部門表示要協調各方,但是仍未發布相關信息。
其實消除奇葩證明并不難,首先要消除各部門之間的責任推諉現象。奇葩證明的出現,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為有些部門或機構把本該自己承擔的責任和工作轉嫁到其他部門。比如,郵局面對丟失了匯款取款單的顧客,要求派出所或居委會開具取款人的單據丟失證明就是奇談,本該由郵局自己核實一下匯款人信息,檢查一下取款人身份證,卻讓不相關的部門開具證明,讓其他部門負責任和承擔風險。有數據表明,奇葩證明里超過50%是證明親屬關系、死亡證明等,而且不全是無理證明。這說明證明有存在的必要,只是開具方或流程需要改革。
其實,不僅僅是奇葩證明需要被消滅,程序過繁、時間過長的證明也需要被改進。各級政府部門簡政放權、職能轉變正深入進行,這就需要各有關部門迅速停止責任轉嫁,或者統一要求不開具證明這樣的治標之道、飲鴆之法。真正負起責任來,把自己的工作做好,同時相互協調,更要改革創新,出新招、創新規來方便群眾。